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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现将2023年12月份工资发放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职职工部分:
“补发1”栏为:个别在职职工的生活补、工资补贴补发、2022年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党支部书记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补发2”栏为:退个别在职职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退税(学校与个人清算部分);
“补发其他”栏为:残疾人特殊生活补;
“扣款”栏为:扣个别在职职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补扣税(学校与个人清算部分);
“高端人才其他补贴”栏为:高端人才租房补、交通补;
“所得税”栏说明:如果全年应纳税收,入累计达到144,000至300,000之间(即1月累计至今的总收入)税率就跳档为0.2,速算扣除数为16920,因此扣的所得税会增多。依此类推,全年应纳税收入累计达到一定的档次(详见下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会增加。工薪税税率具体见下表:
二、退休职工部分:
1.“补发”栏为:个别退休职工残疾人特殊生活补、个别退休职工在职期间党支部书记津贴及其他;
三、新机制职工部分:
1、“补发”栏为:个别新机制职工党支部书记津贴、个别新机制职工2023年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2、“补发2”栏为:扣个别新机制职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退税(学校与个人清算部分)。
4、“补扣”栏为:扣个别新机制职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补扣税(学校与个人清算部分)
四、合同工部分:
1、“补发”栏为:个别合同工党支部书记津贴;
2、“补发2”栏为:个别合同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退税(学校与个人清算部分);
3、“补扣”栏为:扣个别合同工2022年个人所得税清算汇缴补扣税(学校与个人清算部分);
日常有疑问帮助电话提示:
1.“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课时酬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新机制工资、合同工工资”请致电:人事处劳资科2923182;
2.“2023年独生子女保健费”请致电:工会计生办2923599;
3.“2023年党支部书记津贴”请致电:组织统战部组织科2923720;
4.“水电费”请致电:总务后勤部动力保障与维修中心 2923722;
5.“卫生费”请致电:总务后勤部办公室 292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