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现将2023年6月份工资发放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在职职工部分:
1、“补发1”栏为:个别在职职工的生活补、工资补贴补发等。
2、 “高端人才其他补贴”栏为:外籍高端人才租房补、交通补。
3、“其他补发”栏为:个别在职职工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
4、“通讯补”栏:此栏停发,从本月开始改随“校津贴”里发放。
5、“所得税”栏说明:如果全年应纳税收入累计达到144,000至300,000之间(即1月累计至今的总收入)税率就跳档为0.2,速算扣除数为16920,因此扣的所得税会增多。依此类推,全年应纳税收入累计达到一定的档次(详见下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会增加。工薪税税率具体见下表:
日常有疑问帮助电话提示:
1、“在职职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课时酬金、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补贴、新机制工资、合同工工资”请致电:人力资源部劳资科2923182;
1、“独生子女保健费”请致电:工会计生办2923599;
3、“水电费”请致电:总务后勤部动力保障与维修中心 2923722;
4、“卫生费”请致电:总务后勤部办公室 292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