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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
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单
申请人
导师姓名
使用人
使用人姓名
申请使用设备
(设备名称,地点)
申请使用是由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设备负责人意见
(是否经过培训合格)是□ 否□
实验室责任人意见
系(中心)负责人意见
学院
意见
持有完整的审批单才能使用设备,申请单交实验与实训中心存档。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 电话:0668-2338185 Email:huagong@gdupt.edu.cn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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