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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3  作者: 点击:

各课题负责人:

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研究课题管理,检验课题研究成效,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切实发挥课题研究对学生资助工作专业化、科学化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课题立项相关要求,现将本次学生资助研究课题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范围为2024年已立项、且研究周期已满(含经批准延期到期)的学生资助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此类课题原则上不得延期,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需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二、结题条件

申请结题的课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严格按照课题立项申请书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开展研究,完成全部研究任务,无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研究内容、成果形式等情况。

(二)形成规范、完整的研究成果,符合课题立项时约定的成果要求。

(三)在省级及以上中文学术期刊公开发表与研究主题相关的论文不少于1篇。

(四)研究过程规范,资料完整,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研究成果(著作、论文、咨政报告等)的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独立作者,课题组成员分工明确,均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结题材料要求

课题负责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结题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所有材料均需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不使用铁夹或塑料夹条),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稿:

(一)认真填写附件1,要求填写完整、准确,经课题负责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研究成果材料:

1.论文类:需提供期刊原件扫描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及数据库检索报告;

2.研究报告类:需经课题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签字确认。

(三)其他相关材料: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电子稿需按“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需与电子稿内容一致,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结题申请。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阶段(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4日):课题负责人完成结题材料整理,经所在单位初审(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助学管理科(官渡校区综合办公楼210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szz2981199@gdupt.edu.cn,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668-2981199。

(二)材料审核阶段(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2日):学生工作部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规范的,通知课题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对未达到结题条件的,不予进入评审环节。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30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采取材料评审的方式,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结果公示阶段(2026年5月上旬:评审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公示结题合格课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学生工作部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证书发放阶段(2026年5月15日后):公示无异议的,统一颁发课题结题证书;获评优秀课题的,由学工部择优推荐至省级参评。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期办结。各单位须统筹指导结题工作,督促负责人按时报送材料;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严把成果质量,严守报送时限。

(二)严守学术规范,杜绝不端。严禁抄袭、剽窃、篡改数据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结题资格,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申报课题。

(三)强化成果转化,立足实效。推动研究成果对接本校资助工作实际,助力政策优化与工作提质增效。

(四)抓实清理收尾,规范管理。限期整改清理类课题;逾期未结题、未办延期的,依规不再受理结题申请。

学生工作部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