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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18  作者: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学校 2025 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学院要全面深入宣传解读学生资助政策。一是要通过年级和班级会议等方式完成对全体学生的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每位学生清楚了解相应的资助条件、标准、申请步骤等。二是要持续开展防诈骗教育,提醒学生警惕网络诈骗和不良校园贷,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甄别能力。三是要加强诚信教育,建立对学生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二、开展教育培训

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做到资助人员全覆盖、资助工作内容全覆盖。

(一)不得要求学生出示“贫困证明”

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不得要求学生向乡镇政府、民政局、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索要“贫困证明”。

三、严格资助程序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困难学生和我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要优先保证获得资助。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申请审核工作,确保资助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学校会重点复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超过本校平均值 30%以上学院的申报材料;进一步加强资助档案管理,确保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可溯源,学校和学院学生资助相关纸质档案需保存不少于10年。

(一)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各学院要按照《关于学校开展2025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附件 1)的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落实好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

(二)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各学院要按照《2025 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安排》(见附件 2)的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提高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细致程度,做好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评审(审核)、公示、报送工作。注意比对查重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名单,杜绝同一名学生同年度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情况出现。

(三)国家助学贷款

一是各学院要引导贷款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诚信守约;要重视助学贷款到期还本工作,加强贷后管理,主动掌握逾期还款学生情况,分类施策。针对特殊情况要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启动还款救助工作,同时也要督促有能力而逾期未还款的学生尽快还清助学贷款,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各学院在学生入学后应尽快提交本学院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学校及时在10 月10日前完成本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各学院首先要严格审核学生学籍,确保为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时核对学费、欠费等信息录入金额准确无误, 原则上只录入学生的欠费金额。其次,学校要缩短回执录入时间,今年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将于9月、10月、11月分三批发放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时间直接影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进度,各学院务必及时提交贷款学生回执单,确保“早录入早发放”。

四、及时发放资金 学生资助资金属于“三保资金”,根据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办〔2020〕37号)和《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要求,原则上发放给个人的资助资金均需发放到受助学生的社会保障卡。学校和各学院要引导协助学生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开通金融功能,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联系人:梁老师、申老师(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国家奖助学金,0668-2981199),刘老师(国家助学贷款和服兵役高校学生资助,0668-2981199)。


学生工作部

202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