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C20200809-1]
招
标
文
件
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八月
第一部分 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
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资产公司)根据资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就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编号:ZC20200809-1
2.项目名称: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
二、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原学苑购物中心位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官渡校区家属区内,面积约399平方米,用于经营商业百货。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商业百货或超市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
3.须有至少3年及以上的商业百货或超市行业经验;
4.须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
四、使用经营期限:3年。
五、场地使用费金额(保底价):人民币壹佰零贰万零玖元整每年(¥1,020,009.00 元/年),本次竞价招标设保底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少于该保底价。
六、报名要求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作检验;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4日(上午8:00-11:4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室(官渡二路教工宿舍24栋东南侧一楼);
4.联系人:钟老师、陈老师
5.联系电话:0668-2888665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项目评审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时--2020年8月23日下午18时;
2.项目评审时间:2020年8月24日。
八、谈判地点: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议室(官渡二路教工宿舍24栋东南侧一楼);
九、集中踏勘现场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10时,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668-2888665。
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9日
第二部份 招标项目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
1.资产公司为了保证本次竞价招标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资产公司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划入资产公司财务处指定账户;
户 名: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光华北路支行
账 号:4405 0169 0413 0000 0090
资金用途:保证金
(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
3.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即时退还;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返还;
4.如果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二、使用经营招标事项
1.房产基本情况:
(1)原学苑购物中心位于官渡校区家属区内,面积约399平方米,用于经营商业百货。
(2)商铺的经营用途经营者不能擅自更改,营业的相关证照手续由经营者自行办理。
2.经营用途:学苑购物中心经营商业百货服务。场所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和对校园环境有影响的餐饮、娱乐以及维修等服务;禁止在超市内使用电炒炉等电器或明火加工食品出售。
3.投标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商业百货或超市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4.使用经营期限:3年。
5.场地使用费金额(保底价):人民币壹佰零贰万零玖元整每年(¥1,020,009.00 元/年 )。
(1)本次竞价招标设保底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少于该保底价。
(2)最终金额通过竞价方式确定。
6.场地使用要求:
(1)经营者要按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的经营范围进行使用、经营;
(2)有关使用经营备案及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行政管理手续及相关费用由经营者自行负责;
(3)经营者对所使用经营的房产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使用经营期间如发生任何违法事件或出现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经营者负责。
(4)经营者对房屋的装修设计方案必须经我公司审核同意,装修不能破坏房屋结构,影响安全。
三、定标方法
1.本次竞价招标设保底价,投标人必须在保底价之上进行报价。
2.投标人在不低于保底价的基础上进行报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获得使用经营资格。
3.若出现最高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通过抽签决定中标人。
第三部 场地使用协议(样本)
协议编号:
甲方名称: 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资料:
联 系 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号:
根据 项目的投标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使用经营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 一处房产给乙方使用经营,该房产约399平方米,乙方已对甲方的项目做了充分的了解,同意使用。
二、场地使用费金额:
三、使用经营期限:使用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交付期限及方式:
1.场地使用费付款方式按先付款后使用办法,每年按季度缴交场地使用费。每季度前15天缴交场地使用费,公司将在收到款项后15天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付款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光华北路支行
帐 号:4405 0169 0413 0000 0090
五、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纳使用经营押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使用经营期满后,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房产用途 (禁止在超市内使用电炒炉等电器或明火加工食品出售)。
七、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责任:
1.由于没有单独房屋产权等记证,因此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给乙方办理经营登记。
2.甲方保证开通水电。
3.如因当地政府建设需要拆除上述房屋,甲方将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办理好退租手续,对乙方投入的经营成本及损失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九、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使用经营上述房屋仅作为本合同规定房屋用途使用;若要转包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加用电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时给予协助。在使用经营期乙方必须保证房屋或设备完好,因使用房屋或设备而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在使用经营期满时将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使用经营房屋,应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续签订合同。
5.乙方必须按月缴交水费、电费,水、电费按表计量为准,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使用经营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逾期交付房租,甲方有权每天向乙方收取按场地使用费5‰滞纳金。
3.乙方逾期交纳使用金累计达到60天,视为乙方放弃对所使用经营房屋的经营权及使用权。甲方收回所使用经营房屋的房产,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不得私自改造及安装水电设施,如需改变线路必须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甲方批准后方能实施。
2.乙方在使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防火措施,注意店容卫生,遵守当地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好垃圾和废水。因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发生火灾、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等,责任自负。
3.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所使用经营的房屋内的家具及电器设备,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如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而使使用经营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免除责任。
十三、如因建设需要拆除上述房屋,甲方将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办理好退出经营的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商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联系电话:0668-2888665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20年 月 日
第四部份 报价文件格式
一、投标响应书
致: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C20200809-1)进行公开竞价招标的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包含下述内容)正本1份、副本7份。
1.谈判响应书;
2.报价一览表;
3.资格证明文件;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装修方案、消防方案;
6.售后承诺书服务;
7.诚信承诺书。
(说明:提交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内容,但不应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本项目的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投标人也现场查看了本次竞标的房屋结构、布局和实际使用面积。
4.报价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30个日历日。
5.与招标竞标的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请寄: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C20200809-1】
报价表:(单位:人民币 元/每年 )
项目名称 |
报价 |
备 注 |
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 |
大写: 佰 拾 万 仟 元 角 分每年 小写:¥ 元/每年 |
|
本报价表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本次招标以最高报价来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证明文件;
3.保证金的银行回执证明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茂名广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的原学苑购物中心使用经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ZC20200809-1】)代理人在投标竞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 部门: 职务: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法人代表参加报价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个人亲自参加也不用提交授权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投标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构成“报价文件”的整体,装订成册。以上报价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
2.以上文件必须全部密封报送,封面注明投标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3.封面注明2020年8月24日9时前不得启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