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5〕13号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管理,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相关办法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本次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面向控制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食品与营养等8个硕士学位点开展。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办法》中第五章。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通知。由研究生部发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细则。各招生学院接到通知后,根据通知中所列招生资格条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需要制定《xx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要坚持将师德师风作为招生资格审核的首要标准,学院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实行师德师风失范“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同时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个人申请。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申请人向招生学院提交《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和成果、项目及经费等佐证材料,提出招生申请。
(四)评审公示。各招生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本单位《实施细则》为依据,对申请人进行资格条件评审和师德师风审核,确定通过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审的人员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xx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部。
(五)审核审批。研究生部将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批。
(六)公布结果。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研究生部公布结果。
四、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抓紧时间制定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并严格认真地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研究生部沟通。
(二)各单位制定的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同时还应包含具体的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三)非全职导师可以参与招生资格审核,但各单位需为其配备一名我校同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联合招生。师生双选后,非全职导师、校内第二导师、招生所属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需要签署五方协议(附件4)。
(四)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事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导师本人本次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五)招生导师应填写、及时更新发布个人信息,以供考生选择。
五、材料提交
各招生学院于4月21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部综合楼711室,电子版通过OA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同意后发研究生部毛玉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毛玉凤,联系电话:2923711。
(一)《xx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标准与实施细则》纸质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此材料于4月7日17:00前提交。
(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校内专任硕士生导师招生申请表》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版(每位申请人佐证材料保存为一个PDF)。
(三)《xx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和招生资格审核办法(2024年修订)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申请表
3.xxxx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4.非全职导师培养研究生五方协议
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研究生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