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开展学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学校成立由研究生部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相关组织、审核工作。同时成立由班主任、辅导员、班委组成的评议小组,负责相关初审工作。经学生申请、评议小组民主评议、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部反映,反映意见时须签署真实姓名。
匿名材料一概不予受理。联系人:吴老师,办公地点:官渡综合楼717,联系电话:0668-2923758。
特别说明:以上名单是初步评定结果,最终认定结果以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审核并确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学生名单为准,作为学生资助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部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