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4〕2号
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教材选用工作程序,完善教材选用审核机制,我校拟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材选用审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批。主要包括:教材、自编讲义、参考书等。
(二)质量第一。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内容新、质量高、声誉好的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研究生学习兴趣。原则上不得选用低于教育层次的教材,特殊情况须开课学院审核并提出使用意见后,报研究生部批准方可使用。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教师授课使用的自编讲义、教材参考书也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二、选用程序
(一)由任课教师推荐教材,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
(二)报开课学院讨论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经学院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提交研究生部。
(三)开课学院填写并提交《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审批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三、材料提交
各开课学院需于2024年1月22日前将《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xx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通过OA经学院院长或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批后发送研究生部周家昱。纸质版于2月23日交至官渡校区综合楼717室。
联系人:周家昱,地点:综合楼717室;联系电话:0668-2923758。
四、其他要求
(一)经审批通过的教材,按由开课学院通知研究生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二)未完成以上选用教材审批程序的教材,一律不得擅自通知学生购买。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材审批汇总表
研究生部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