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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与教学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油研〔2023〕22号

各研究生开课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规定(修订)》(广油〔2023〕55号)(附件1)文件有关规定及学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安排,现将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课程考核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核要求

(一)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统一为考试。非学位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考查可采取笔试、课程论文、实验设计、程序设计以及口试等一种或多种考核方式。

(二)教师应在考试前两周命制好试题,试卷应命制A、B两套且均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的难易度相当且重复率不超过30%,试卷模版请见附件2。由任课教师随机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题,另一套作为备用卷。

(三)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

二、考试组织

公共学位课的考试由研究生部和开课学院共同组织;其它课程的考试由开课学院组织,并提前报研究生部备案。组织工作包括考试时间确定(原则上应安排在课程结束后的两周内)、考试信息发布、试题印制、教室申请、监考教师安排等相关工作。

(一)课程考试试卷应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由开课学院送至文印室印刷,并按时取卷和回卷。

(二)开课学院分别将试卷分发给任课教师(即监考教师甲)。任课教师至少于开考前30分钟将试卷带至考场,监考教师乙须至少提早15分钟到指定考场。

(三)监考教师须在考前5分钟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并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监考教师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违纪处理办法》(修订)》(广油〔2023〕53号)(附件3)要求做好监考记录,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巡考员和研究生部。

(四)学生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携带身份证和研究生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五)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核(通过英语免修免考申请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课程考核),若无故缺考,成绩记为零分计。

三、成绩提交

(一)成绩提交。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课程考试成绩应登录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其他成绩的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录入。成绩录入的步骤与方法详见附件4.1和4.2。

(二)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四、教学档案整理与移交

(一)任课教师要求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详见附件5、附件5.1或附件5.2)教学档案整理。

(二)整理后的教学档案由任课教师移交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或教务员进行保管。

五、教学档案督查及整改

(一)本学期末,研究生部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到学院实地督查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各学院对督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研究生部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如对反馈的问题有异议,由学院以书面形式提交情况说明。

工作联系人:毛玉凤,电话:2923711。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规定

    2.广东石油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违纪处理办法

    4.1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步骤及方法

    4.2《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使用说明书》

    5.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

    5.1标准试卷考试归档材料各项表格

    5.2非标准试卷考核归档材料各项表格

研究生部

202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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