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研究生:
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8日办理报到入学,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部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审核人员(一人审查,一人复核)审核、组长审签的工作机制。
二、审查和复查对象
2023级全体研究生
三、入学资格审查内容及程序
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人像比对。审查人员逐一核实录取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是否为同一人。
(二)材料审查。审查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录取名册、录取数据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信息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严防冒名顶替入学。
四、录取资格复查内容及程序录取资格复查在入学报到后完成。复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身份复查;
(二)前置学历复查;
(三)健康复查;
(四)档案复查;
(五)国家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复查的其他事项。
审查人员对新生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录取名册、电子档案、学生纸质档案等信息逐一比对核查,重点核查材料信息与内容是否存在造假、不一致、不齐等情况。
对新生开展健康复查,健康复查包含身体健康复查和心理健康复查。身体健康复查由校医务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心理健康复查由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对新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验普查。审查人员核验新生的体检表和心理健康复查结果,重点检查新生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录取资格的情况,对于有异议的问题可咨询校医务所和大学生心理发展指导中心。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和复试录取有关管理办法,应届身份考生在2023年9月8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对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则为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生源地贷款证明等。
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本人,复印件由研究生部留存保管。研究生新生还须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并签署:“本人承诺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等相关内容。
研究生部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