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4〕33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10月21日—11月1日(校历第8-9周)
二、检查内容
(一)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教学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包括: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是否存在迟到、减少授课学时、擅自调停课、换人上课、师德失范等情况;检查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存在旷课、迟到、早退、违纪等情况。对新教师的授课情况应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二)教学资料完备情况
教学资料检查是对基础教学文档规范性的常规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讲义、考勤表及课堂情况等教学档案,是否按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教学大纲内容能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三)规范化管理及文档归档情况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运行、考试、学籍、成绩管理等多个方面,各教学学院应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各培养环节的审批流程,并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保存工作。学位课程的教学档案一般保存8年,其他课程的教学档案一般保存5年,所有课程涉及学业成绩等重要材料应永久保存。
(四)专业实践开展情况
各学院应严格检查专业实践开展情况,统计应参加实践人数,已参加实践人数,未开展实践的要查明原因并督促导师尽早安排,确保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开展符合学校管理规定。
(五)研究生学分情况
检查2023级研究生各科成绩是否已齐全、合格,需要补修本科课程的学生是否已补修。统计成绩不合格研究生名单,并通知其参加本学期相关课程补修(学位课程不合格者)、补考。
(六)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
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导师对研究生指导的管理,促进导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指导研究生中,导师要了解所指导的每个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状态并及时进行指导。
(七)研究生导师培训情况
导师培训由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和常规培训三个部分构成,常规培训由二级学院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常规培训的内容,侧重于提高导师的业务指导能力,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培养各环节的基本要求。
三、检查形式及要求
采取各学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部抽查为辅的方式。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对本院上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
(一)教学秩序检查
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巡视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二)学院领导听课
学院领导应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加强与授课教师的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本院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人每学期应听课至少3次,每次听课不少于45分钟,并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3)。
(三)师生座谈会
各学院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研究、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期中师生座谈会记录表》(附件4)。师生座谈会收集的意见与建议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运行与考试、教学(含学籍)管理与服务、研究生管理、导师管理等。
四、检查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各学院对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情况总结》(附件5),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同时,各学院应总结教学中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二)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将附件1-5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部综合楼717室。
联系人:王梓羽;联系电话:2923758。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巡视情况记录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巡视情况汇总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听课记录表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期中师生座谈会记录表
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期中检查情况总结
研究生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