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油研〔2024〕18号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规定(修订)》(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考核办法》(附件2)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经检查需要完善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
检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形式检查情况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附件3)中所列举的整改意见是否整改完善。
(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
1.检查各项教学材料的信息与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大纲的一致性,如“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分值比例”等。
2.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考核方式为试卷考核或包含试卷考核的需按附件4中“试卷考核类”的要求进行归档;考核方式为非试卷考核的需按附件4中“非试卷考核类”的要求进行归档。
3.检查各项材料是否签名盖章完善。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情况
检查各学院开展导师培训次数和佐证材料,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汇总表》(附件5)并附上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检查形式及时间
(一)学院自查
6月21日—6月30日,各学院按照检查内容,结合《通报》深入地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研究生部集中检查
7月1日—7月12日,研究生部将组织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到各学院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的管理情况和导师培训的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教学档案整理与移交
(一)任课教师需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附件4)整理教学档案。
(二)整理后的教学档案由任课教师移交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或教务员进行保管。
四、成绩提交
(一)成绩提交。课程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提交,需登录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录入成绩。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中仅需录入课程总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及其他成绩比例应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填表留档备查。成绩录入的步骤与方法详见附件6。
(二)成绩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或补录。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或补录时,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材料,经任课教师签字、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研究生部批准备案后,方可生效。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7月8日之前将各学院的成绩单(签字盖章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汇总表》(签字盖章版)交至综合楼717室。《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汇总表》及其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至wangzy2323@gdupt.edu.cn。
六、其他要求
(一)必修课的考核方式必须包含试卷考核,也可以选择试卷考核和其他考核方式相结合。选修课和其他环节的考核方式可选择可采取试卷、课程论文、实验设计、程序设计以及口试等一种或多种考核方式。
(二)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前两周命制好试题,试卷应命制A、B两套且均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的难易度相当且重复率不超过30%。
(三)课程成绩评定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
(四)公共必修课的考核由研究生部和开课学院共同组织;其它课程的考核由开课学院组织,并提前报研究生部备案。
(五)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巡考,严肃考风考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考试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六)学生所选全部课程(以选课系统中的本学期个人课表为准)均须参加课程考核(通过英语免修免考申请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课程考核),若无故缺考,成绩计为零分。
(七)各学院须对集中检查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研究生部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如对反馈的问题有异议,由学院以书面形式提交情况说明。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规定(修订)》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及考核办法》
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形式检查情况通报》
4.研究生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要求
5.《XX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汇总表》
6.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成绩录入步骤及方法
研究生部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