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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工作的通知

广油202412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监控,规范培养过程管理,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59日—517日(校历第11-12周)

二、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

课堂教学检查是对研究生课程的教学秩序、教风学风、教学质量等进行监督指导。包括:检查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教学效果,是否存在迟到、减少授课学时、擅自调停课、换人上课、师德失范等情况;检查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存在旷课、迟到、早退、违纪等情况。对新教师的授课情况应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2.教学资料完备情况

教学资料检查是对基础教学文档规范性的常规检查。主要检查任课教师是否备有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讲义、考勤表及课堂情况等教学档案,是否按教学进度表进行授课,教学大纲内容能否达到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要求。

3.规范化管理及文档归档情况

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运行、考试、学籍、成绩管理等多个方面,各教学学院应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各培养环节的审批流程,并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保存工作。学位课程的教学档案一般保存8年,其他课程的教学档案一般保存5年,所有课程涉及学业成绩等重要材料应永久保存。

三、检查形式及要求

1.教学秩序检查

采取各学院自查为主、研究生部抽查为辅的方式。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对本院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附件1)。研究生部将组织开展抽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生部将向相关学院反馈;对教学过程中确实发生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及学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全校通报。

2.学院领导听课

学院领导应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状况,加强与授课教师的沟通,有针对性的解决本院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每人每学期应听课至少3次,每次听课不少于45分钟,并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师听课记录表》(附件2)。

3.教学座谈会

各学院每学期应组织一次由任课教师、学生及学院主管领导参加的教学座谈会,并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期中座谈会记录表》(附件3)。教学座谈会收集的意见与建议内容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培养方案、教学运行与考试、教学(含学籍)管理与服务等。

四、检查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对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情况汇总》(附件4),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教学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同时,各学院应总结教学中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2.请各单位于527日前将附件1-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师听课记录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期中座谈会记录表》及《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情况汇总》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到研究生部综合楼717

联系人:王梓羽;联系电话:2923758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秩序检查表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师听课记录表

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期中座谈会记录表

4.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教学期中检查情况汇总



研究生部

20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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