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第1次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

一、学习时间:2023年5月11日-5月18日。

二、学习地点:自定。

三、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

四、学习形式: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五、学习内容

(一)“第一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第一议题”: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三)“第一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四)“第一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 补足精神之钙”的重要论述。

(五)《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二0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六)自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引向深入》篇目内容。

(七)学习《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章程》(2022年修订版)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确保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和师生员工,做到全覆盖,人人知晓。

2.规范记录方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第一议题”写进会议记录本;规范记录方式,在指定笔记本(《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上做好学习记录。

3.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带头开展学习和讨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思想上高度自觉、行动上坚定有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4.强化个人自学。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认真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强化个人自学,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真功夫,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

5.注重宣传,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请各二级党组织将开展学习情况及时更新到校园动态,创新形式,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