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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结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5人。

2.复试录取监察小组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纪检纪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学院纪委委员及骨干教师5人组成。

3.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复试工作小组5人,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副高职称专业教师组成,秘书(记录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学院正式在岗在编教师。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复试分数线不低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中划定的工程专业硕士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为1:1.2,按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二)调剂遴选原则

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相同学习形式的调剂考生,按以下顺序择优遴选:

(1)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类别/领域的考生。

(2)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3)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多者。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者。

(5)若调剂生源不足,根据生源与调剂报名情况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5.往届生学历证书原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认证办法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6.如考生持境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流程请查询中国留学网;

7.符合“复试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考生认为能体现或证明本人学业水平、学术能力的其他材料及所获奖励材料等;

9.《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需手写签名)。

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复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现场收取材料(1)-(8)的复印件和材料(9)的原件。

调剂复试考生需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版或者照片共同压缩到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专业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于复试日期前1天发送至电子邮箱:13540467279@163.com,拟录取后一周内,将上述材料(1)-(8)的复印件和材料(9)的原件以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学院,地址为: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石油工程学院,收件人:徐老师(13540467279)。开学后,需提交资料原件复查。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学院复试工作时间初步安排如下(具体安排根据复试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

1.一志愿线下复试

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科创路1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石油工程学院303室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下午15:00-17:00

2.调剂考生采用远程网络复试

调剂考生采用腾讯会议方式,按照考生调剂报名的实际情况,实行多批次滚动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复试

(1)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考核、综合情况考核两个部分。

1)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

地质工程领域(085703)考核科目为《构造地质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085706)考核科目为《工程流体力学》;具体考试大纲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需要自带计算器。调剂考生从备选试题库抽签,每套题有6道题考生口试作答。

2)综合情况考核(满分100分,时间大于20分钟)

综合情况考核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50分)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要点为:①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④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⑤特长与兴趣;⑥思想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主要采取口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掌握日常相关的外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是否能比较自如地用外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

(二) 同等学力加试(每生每门课程不少于2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地质工程领域(085703)加试科目为《油矿地质学》《沉积岩石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085706)加考科目为《输油管道设计与管理》《渗流力学》;具体考试大纲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加试科目每门课程满分100分,采取线上口试方式,考生从备选试题库抽签,每套题有6道题考生口试作答。加试安排在同一专业全部考生复试考核结束后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50%,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调剂考生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的优先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且与视为相同的统考科目分别排名。录取时,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外语成绩高者)

(三)录取原则

各学科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结合本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排名次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品德考核或政治思想情况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9)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10)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1)新生应按时入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拟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以及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八、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二)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体检

拟录取考生需在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寄送拟录取学院。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十、咨询、监督与申诉

为更好的是学生了解复试、调剂相关政策信息,学院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咨询、成绩复核等事宜,为考生解疑释惑,并按要求妥善处理。本专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提供申诉渠道,并设立专线负责受理考生申诉、投诉事宜,进行跟进处理。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咨询、成绩复核电话:13540467279 (学院信息) 邮箱:13540467279@163.com

申诉电话:0668-2923378 0668-2923758 电子邮箱:gduptyzb@126.com

附件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调剂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操作指南(考生版)》

附件2: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

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