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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4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现转发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502/t20250221_1179941.html),请各二级单位认真阅读,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3、2024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已有账号的老师按原账号登录,没有账号的老师自行注册)

(二)自2024年2月28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在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按总经费的40%做预算)。

(四)我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上午9:00,科学部网上审核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28日(期间请留意个人系统,如有退回请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各项要求审核把关。

(二)申请人应认真阅研申报要求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四)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联系人:骆老师;电话:2923010

科学技术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