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技术合同登记工作规范管理,提高科研合同管理效率,规范科研合同管理流程,请各项目负责人在签订技术合同后及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项目类别-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卖方单位,按系统要求填写合同相关内容并提交市科技局审核。(注意:在系统填报时,合同信息-登记机构处请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查看登记结果
该登记若认定成功(印有茂名市科学技术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即可在线查看并下载“认定登记证照”及“登记机构证照”。
注意事项:
1.登记时需要上传的材料包括:技术合同原件、技术方案(盖章版)、合同经费预算表(盖章版);技术方案在走合同盖章流程时建议一并作为附件上传,若后补盖技术方案,需重新发起盖章流程。
2.登记手续需在合同履行期内进行,逾期不做认定。
联系人:王老师 0668-2998612 周老师 0668-2923353
科学技术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