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就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研究,完成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为校教学管理部门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指导本学院的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师资队伍等教学基本建设,推动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
3.审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指导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按照学校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评估方案及实施办法,指导本学院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评估工作,确保各课程的教学质量。
4.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学成果,指导本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教师奖等推荐工作。
5.审议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的教师培训计划,对各学科专业教师的合理配置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6.审议本学院新专业建设规划及实验设备投资规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二、人员组成
1.化学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一人。
2.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书记和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学科资深教授和教研室各主任组成,秘书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主要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与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联系。
主 任:王键
副主任:童汉清 康新平
委 员:刘卫兵,欧莉,安哲,乔艳辉,岳超超,周建敏,余梅,周鹏,王超贤,龙威,金烈
秘书:乔艳辉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学院
2020年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