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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选聘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12-21 浏览次数:
 

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广油〔202353号)要求,现就选聘研究生担任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职责

助管主要协助开展研究生工作和相关职能办公室,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助管岗位根据聘用单位任务和要求,在相关职能办公室负责老师的指导下做好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及学生咨询服务工作。

助教主要承担本科生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等辅助教学工作。助教岗位要在相关课程主讲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任务。

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或科研课题组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设置。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请条件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须征得导师同意。

(二)聘任工作安排

1.助教与助管岗位设置

序号

设岗单位
 
(全称)  

岗位类别

设岗科室
 
(仅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填写)

课程教师及课程名称(仅助教岗位填写)

岗位数量

岗位职责

选聘标准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助教

 

水污染方向课程及设计、毕业论文(设计)

1

要在课程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任务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
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
征得导师同意

梁老师

邮箱liangjiahao0227@163.com

2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助教

 

环境分析方向课程及设计、毕业论文(设计)

1

要在课程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任务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
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
征得导师同意

孙老师邮箱:mtsun@gdupt.edu.cn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助教

 

土壤方向课程及设计、毕业论文(设计)

1

要在课程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包括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讲解习题、指导学生实验和实习、辅助指导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任务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
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
征得导师同意

于老师邮箱:550151952@qq.com

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助管

办公室

 

1

协助开展各项研究生工作

1.思想道德良好,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
具备一定的工作时间(不影响正常学业为前提)
  3.
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具备申请岗位所需的上岗条件;
  4.
征得导师同意

何老师邮箱:1023410593@qq.com

 

2.研究生申请

各设岗单位助管报名不局限于本学院学生。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设岗单位的需求自主申报,填写《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聘任登记表》(附件,以下简称《聘任登记表》),于1222日前将电子版(命名:“姓名+岗位+聘任登记表”)提交设岗单位联系邮箱,纸质版提交至设岗单位联系人办公室。

3.招聘考核

设岗单位负责人将《聘任登记表》转发至相关设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设岗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的教学和管理情况组织申请人进行考核。

4.招聘结果公示

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单位联系人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岗位录用名单汇总表》(附件)《聘任登记表》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24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学院办公室何清莲老师处汇总提交至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录用结果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

四、岗位聘期

“三助一辅”工作聘用聘期为一学期,每位研究生在同一聘期内只能获聘一个岗位。聘用期满,考核优秀、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培训与津贴

(一)岗位培训

获聘研究生在正式上岗前必须接受岗位培训,培训由各设岗单位或教师根据工作要求自行组织。各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三助一辅”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三助一辅”的育人功能。学期结束前,研究生部统一组织“三助一辅”岗位考核。

(二)岗位津贴

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并提供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通过导师和课题组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专项经费给予支持。津贴标准由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工作按月计算酬金,助研岗位津贴标准由受聘导师或课题组确定发放,其它兼任“三助一辅”岗位按每年10个月发放,每月工作量不超过40小时,每小时16.1元(根据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计发。酬金由研究生部审核聘用单位用工报表后,于次月发放,“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均通过银行发放至研究生的个人账户。岗位津贴发放周期为一个自然月,当月提交上一个月工作量。

研究生任“三助一辅”工作的表现,可写入毕业鉴定,并作为向就业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内容之一。

 

(联系人:何清莲 0668-2338852

附件:

1.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

2.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助一辅”岗位聘任登记表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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